4月份全省空氣質量考核 我市共獲獎勵258萬元
近日,河北省大氣辦公布了2019年4月份全省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考核排名,并依據《河北省城市及縣 (市、區(qū))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通報排名和獎懲問責辦法 (試行)》對考核排名靠前和落后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進行相應數額的獎勵和減扣。此次考核當中,我市總計獲得獎勵258萬元,無一縣(市、區(qū))被減扣。
根據通報,空氣質量考核排名綜合得分從好到差的順序依次是:廊坊市、保定市、滄州市、石家莊市、衡水市、唐山市、邢臺市、邯鄲市,按照《辦法》第五條規(guī)定,對廊坊市、保定市、滄州市分別獎勵100萬元、80萬元、60萬元;對邯鄲市、邢臺市、唐山市分別扣減100萬元、80萬元、60萬元。
8個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所轄134個縣(市、區(qū))4月份空氣質量考核排名中,空氣質量考核排名綜合得分前十名(從第一名到第十名)中,包括我市大廠回族自治縣、香河縣、三河市、廣陽區(qū)(包括廊坊開發(fā)區(qū))、安次區(qū),分別位于第一、第二、第六、第九、第十,獲得的獎勵數額分別為50萬元、46萬元、30萬元、18萬元、14萬元。
空氣質量考核排名綜合得分后十名(從倒數第一名起)縣(市、區(qū))中,不包含我市各縣(市、區(qū))。


